校内各商铺: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阶段,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四川大学后勤保障部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后勤保障部监管领域商铺节后复工采取申报审批制。商家复工申报需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经成都市武侯区(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审批通过后才可复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商家复工原则
1.2020年2月15日前,所有商铺严禁复工营业。
2.2020年2月15日后,根据成都市及四川大学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视情况分片区、有选择性的复工营业。
3.商家复工范围仅限于满足各校区师生基本生活保障的服务,如药店、超市。其他涉及饮食、理发、洗涤等经营项目的商家暂不复工。申报联系电话:
望江校区85471215
华西校区85501190
江安校区85996315
二、商家复工条件
符合申报原则的商家在提出复工申报前,必须做到以下“四个到位”,未做到的不得复工。
1.工作机制到位。复工前应确保相关证照齐备且在有效期。复工前应制定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处理方案,并确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和沟通联系工作。
2.人员摸排到位。复工前要提前摸排回蓉返岗人员情况,如实填报健康情况申报卡,重点摸排现居湖北等重点疫区、14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14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14天内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等四类重点人群。排查后商家要及时将重点人群摸排情况报送至商贸服务中心。
3.防控物资到位。复工前,防护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物资按商铺规模以1个月量为基数进行准备。
4.防疫措施到位。商家每天至少对经营及办公区域每4小时全面消杀通风1次,并配备洗手液,免洗消毒液等防疫物品;要提前做好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的知识宣传培训,要全面宣传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知识,确保宣传引导到位,做到应知应会。
提出复工申报的商家做好以上四个方面工作后,认真组织填写《回蓉返岗复工人员疫情防控信息采集表》(附件1)、《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附件2)、《疫情期间复工条件备案表》(附件3),并汇集营业证照复印件、《复工方案》《疫情防控应急处理方案》《个人健康档案台账》以及防护知识宣传培训影像资料,经商铺承租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商贸服务中心审批(附件1-3采用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申报商家)。经审批通过并报望江街道办备案后,商家可按通知要求安排复工。
三、商家在复工后的要求
1.加强体温监测。商家每日应加强员工体温监测,并如实填写在个人健康档案台账。同时,严格对进入营业场所的消费者逐一检测体温,体温异常不得进入。
2.定时消毒。商家每天至少对经营及办公区域每4小时全面消杀通风1次。
3.佩戴口罩。商家营业员工应全时段佩戴符合标准口罩,并确保每4小时更换1次。废弃的口罩集中收集后,统一丢弃至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中,不得随意丢弃。同时,严格要求进入营业场所的消费者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不得进入。
4.加强洗手。商家设置的专职疫情负责人应督促员工在开工前、吃饭前、入厕后都必须进行手部消毒。
5.安全用餐。商家设置的专职疫情负责人应督促员工不统一聚集就餐,实行分批就餐制度,严格控制每批次的就餐人数。需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员工,应尽量自带饭盒带回就餐,避免在食堂就餐或减少在食堂的就餐时间。
四、政策调整及监管机制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具体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政策做相应调整。商贸服务中心将严格监督复工商家的日常疫情防控管理工作,采取“零容忍”态度,如复工商家存在违规经营、防控不严、管理不善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顿。
特此通知。
四川大学后勤保障部商贸服务中心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