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寝室调整办理流程

    作者:   来源:    日期:2026年07月17日 17:36   访问量:[]

    一、校区内寝室调换

    因升降级、转专业等原因需在本校区调整寝室的学生,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 前往所在校区宿管办,领取《学生宿舍寝室调换传递单(校区内)》(以下简称《传递单》)。

    (二)如实完整填写《传递单》,按规定完成各级审批手续。

    (三)持审批完备的《传递单》至原宿舍值班室,清理个人物品、配合楼长清点宿舍公物、交还宿舍钥匙,由楼长现场签字确认,完成原宿舍退宿。

    (四)凭《传递单》前往新分配宿舍办理入住手续。

    二、跨校区寝室调换

    因升降级、转学院、科研实验等合理原因需跨校区调整寝室的学生,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提前致电调入校区宿管办提交住宿申请,确认空余床位情况。

    (二)在现就读校区宿管办领取《学生宿舍寝室调换传递单(跨校区)》(以下简称《传递单》)。

    (三)完整填写《传递单》,依次完成逐级审批:

    1、学院审批: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宿管中心审批:前往望江校区后勤保障部107室,由宿管中心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签字(联系电话:028-85471041)。

    (四)持审批后的《传递单》至原宿舍值班室,清理个人物品、清点公物、交还钥匙,由楼长签字确认,办理原宿舍退宿。

    (五)前往原校区宿管办,由住宿主管签字并加盖校区公章,原校区留存《传递单》复印件备案。

    (六)持全部手续完备的《传递单》,到调入校区宿管办办理入住手续,由调入校区留存《传递单》原件归档。

    三、温馨提示

    (一)所有寝室调换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流程规范办理,未履行正规手续私自调换寝室的,将按照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二)寝室调换手续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逾期未完成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调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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