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拟对华西校区两台蒸汽锅炉(一台4t/h、1.25MP、194℃;一台6t/h、1.25MP、194℃)维护保养的企业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四川大学华西校区西区锅炉房锅炉维保
二、项目简介:对华西校区两台蒸汽锅炉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协助完成锅炉年检相关工作,并在锅炉出现的故障进行应急抢修。
三、招标方式:参照校内招投标政策进行比选。
四、项目地点:四川大学华西校区
五、项目期限: 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六、项目预算:维保期限范围内预算总费用不超过13万元。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具备蒸汽锅炉维护、保养、维修相关资质。
9. 招标范围内工程内容应由供应商自行完成,禁止供应商转包和分包。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相关类似工程经验。
12. 其它相关资料
八、报名相关事项:欢迎有意向合作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加盖供应商鲜章):
1.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 有关资质证书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4. 法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盖鲜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近三年以来与此项目类似的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自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9日17:00前接受申请人报名。申请人报名时请扫描以上资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1799795880@qq.com。
九、评审时间、地点
经我单位审核合格后发送比选文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评审时请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出席,每单位限1人参加。
联系人:杨老师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邮编:610065)
电 话:028-85471098 028-85471099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