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学生创造和谐、优美、整洁和安全的住宿环境,中心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愿随时为您提供优质服务,并诚邀您的参与和监督。若同学们需要办理住宿等相关事宜请到你住宿的校区办公室办理。具体办事指南如下:
中心办公室:望江校区后勤集团内一楼105室,联系电话 85471041
望江校区办公室:望江校区东园东六舍一楼,联系电话 85471070
华西校区办公室:学生宿舍AB栋旁边三层小楼三楼,联系电话 85501205
江安校区办公室:江安校区西园10舍活动室一楼,联系电话 85993029
本校全日制本科生原则上必须入住学生宿舍(公寓)。如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填写不住宿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报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在学生宿舍(公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不住宿手续。
本校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应入住学生宿舍(公寓)。不在学生宿舍(公寓)住宿的必须填写不住宿申请表(不住宿申请表在学院领取),及时在学生宿舍(公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不住宿手续。
研究生入住学生宿舍(公寓)后,除休学、退学等特殊原因外,不得在学年中期退宿。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再办理住宿手续。
未经学院同意和学生宿舍(公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批准,学生不得调换寝室。
办理退宿的学生,必须及时凭相关手续到学生宿舍(公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否则视为住宿,必须继续交纳住宿费。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后,在两天内搬走自己的物品。学生办理 退宿手续两天后,学校对室内物品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请带上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到本宿舍(公寓)值班室办理借钥匙手续,可暂借使用即可(使用后即刻返还)。
可以到本宿舍(公寓)值班室进行报修登记,登记后,值班人员将尽快将需要维修的项目转交建安公司,由建安公司负责安排师傅上门维修(自费项目需缴费)。
首先,应当确定宿舍配额电或充值电是否已经用完。其次,应当检查本寝室所使用的电器功率是否在限定范围内。最后,是否使用了违禁电器。如果,电已用完可以直接到校区收费点交费充值即可使用;如果,所使用的电器功率已超过限定范围内或违禁电器导致寝室频繁停电,请停止使用电器。以上原因都被排除,就需要进行报修登记了,让电工师傅检查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