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北苑商铺招标细则

    作者:   来源:本站    日期:2011年11月22日 00:00   访问量:[]

    根据学校今年资源整合要求,目前,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内有部分商业用房需要对外招租,按照学校及后勤集团有关招标规定,特制定本招标细则

    一、招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标方式:

    1、采用网上公开招标。

    2、商业铺面实行有底价招租,一楼租金底价每平方米75元,二楼租金底价每平方米35元。

    三、招标范围:

    标的物位于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文华大道端头处,紧临北苑宾馆,独立开间的2层楼商业铺面,配备水、电、通信到位。其铺面具体划分详见商业铺面分布一览表。

    四、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经政府工商部门、民政部门登记且注册资金达到或超过50万元的法人单位以及愿意为教职工、学生文化、生活提供必需的服务项目的个体工商户可参与竞标。

    2、投标人必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其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史和违规违法行为。目前,在四川大学校园内(含校内三个校区)已租用商铺的法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不得参于投标。

    3、投标单位承诺必须遵守招标单位的招标规程,对不履行规程的法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取消投标资格。

    4、同一投标者最多可投三个标的物并在投标文件中应注明标的物编号、经营业态和房租价格,但一个投标者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的物。

    5、中标企业不得在商业铺面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项目以及在校内禁止经营的餐饮、网吧、酒吧、游戏厅、培训班、歌舞厅、旅店、麻将室等项目,所经营项目应有利于为学校师生服务,并自觉遵守经营活动中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应承担其经营不当产生的一切责任。

    6、未经甲方同意,中标单位不准改变其业态,不准转租、分租,如果转租、分租,其转租、分租合同无效。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与中标单位合同。

    五、招标程序: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6日至2011年11月18日18时报名登记,投标单位必须诚实的填写登记表

    2、报名地点:四川大学后勤集团商贸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尚柯、吕素琼

    联系电话: 02885471215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质条件资料:

    ①、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身份证原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文件内容:

    ①、投标人资质条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②、投标承诺。

    ③、经营业态及业绩。

    ④、商铺租金投标价格 元/平方米。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后加盖骑缝鲜章(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1年 11月22日至2011年 11月23日18时 。

    6、投标保证金:投标面积小于50平方米交5000元,投标面积大于50平方米交10000元。中标者保证金自动转为经营保证金,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一周内退还。

    六、开标、评标:

    1、评标工作组人员组成:评标工作组由学校后勤管理处、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国资处、后勤集团等相关人员组成。

    2、评标办法:

    ①、开标:由评标工作小组组织开标;如同一标的物投标者低于三家将不开标。

    ②、评标程序:首先、由评标人员现场集体对投标人的资格、业态和价格等进行评审,经综合评审确定最优方案(其中:投标人的租金价格和业态是两个重要因素),必要时将组织商务谈判,确定中标单位候选人名单,并在网上予以公布后,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废标。

    ①、投标报价低于招标租金底价者。

    ②、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

    七、合同签订:

    1、承租方在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前必须对招标文件中严禁(不允许)条款进行书面承诺,其承诺书作为合同附件内容,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后勤集团商贸公司代表出租方与承租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房屋承租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

    3、合同租期:第一次合同签订商铺租期时间,面积小于50平方米为三年、面积大于50平方米为四年,合同期满,承租方应无条件将房屋退还出租方,且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的任何装修赔偿。合同结束后,如果学校对该房屋使用无重大调整,需要继续招商,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权,但按相关程序,经商务谈判协商一致(协商的主要内容:房屋租金、业态等)后可续租,续租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按12个月租期计算租赁租金。

    4、承租方不准将本商业铺面进行转租和抵押,一经发现出租方无条件收回其商铺,同时、按合同条款进行惩罚,造成的损失和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中标后自行装修(室内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经营,店面招牌装修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装修,装修过程中不得破坏原房屋结构,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定签字后方可以实施,并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

    6、中标单位在中标后,需交纳每平方米500元的经营保证金,中标单位的自行装修时间为60天,装修期间甲方不收取房屋租金。

    八、本招标条款的解释权归北苑商铺招标领导小组。

    附件:

    1、 招租商铺分布一览表

    2、 招租商铺示意图

    附件请在下载栏中下载

    北苑商铺招标领导小组

    2011年11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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