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0年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0年04月07日 00:00   访问量:[]

    2010年3月25日 校纪委

    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党委《关于贯彻落实< 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和学校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定于2010年4月第一周在全校开展以“学《廉政准则》,创廉洁校园”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周活动。

    在本次教育宣传活动中,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要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四川大学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试行)》,把握好精神实质和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宣传教育周中对教工党员上一次“学《廉政准则》,创廉洁校园”为主题的廉政党课或为教职工做一次岗位廉洁风险防范教育的辅导报告。

    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要根据教职工岗位工作特点,通过开展岗位廉洁示范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学先进事迹、做廉洁表率。对本行业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吸取教训,以案明纪。各重点部位责任单位要按照《四川大学反腐倡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查找和确定廉政风险点,明确廉洁办事的要求,送达《履职提醒通知书》和填写《廉洁承诺书》。

    各学院要以廉洁教育进课堂、廉洁文化进校园为工作重点,结合学科和专业特点采取报告会、学术讲座、学生社团活动和办宣传板报、开辟专题网页等形式,对大学生进行校风校纪、诚实守信的专题教育。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干部和教师要在宣传教育周中,利用形势与政策教育课,进行反腐倡廉教育。

    为配合各单位、各部门有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校纪委、监察处办公室备有相关案例的光盘;校纪委、监察处的网页上设立相关栏目,提供各种文字、视频、音频等资料,供各单位和各部门下载、播放并参考使用。各单位、各部门要利用各自的网络主页和图文媒体等平台,报道交流宣传教育活动。校纪委、监察处将对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抽查。有关工作联系为:校纪委办公室,望江校区行政楼250室,电话:85402040;江安校区行政楼1107室,电话:85996161。

    中共四川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0一0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周活动学习参考资料目录

    党风廉政教育宣传周活动学习参考资料目录

    1.《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2.《四川大学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试行)》

    3.《四川大学反腐倡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4.《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纪委、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关于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发生重大财务监管失职问题的通报>》

    5.《四川大学关于转发监察部等四部门< 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违法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

    6.《反腐倡廉教育学习材料》2009年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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