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概况

    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

    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

    部门职责

    1.熟悉掌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收费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负责对会计、出纳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

    2.负责编制后勤保障部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参与后勤保障部有关招投标、年终奖酬金分配等方案的制定,依法实行财务监督。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

    3.按国家税法有关规定,负责后勤保障部下属企业应缴税金的核算,做到及时申报、缴纳。

    4.按照会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做到凭证合法、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手续完备;账目健全、及时记账算账、定期对账(包括核对现金实有数)、按时结账、定期编制财务报表。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5.负责后勤保障部的固定资产帐,认真严格按国家颁布《会计法》中的有关固定资产条款执行,固定资产的登记、报废及折旧做到及时和准确。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协助下属各单位定期做好财产清查和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6.严格票据管理,保管和使用空白发票、收据要合规范。票据领用要登记,收回要销号。

    7.负责后勤保障部在编职工和聘用员工的工资上卡及奖酬金的发放等工作。

    8.负责后勤保障部所属单位聘用员工社保费的扣缴。

    9.妥善保管现金和有关印章、支票、票据等,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负责后勤保障部执行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10.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

    11.会计调离本岗位时,要将财务会计报表、预算资料、票据、有关文件、会计档案、债权债务和未了事项,向接办人移交情楚,并编制移交清册,办妥交接手续。

    12.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热忱服务。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事指南

    办公室电话:85463017

    财务部报账流程

    备注:

    1.所有票据必须是税务、财政部门监制的发票、收据。或者是学校财务处、后勤集团统一印制的内部票据。

    2.各类票据必须内容真实、填写清楚、附件完整、手续齐全、大小写一致、并加盖开具票据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发票涂改无效。

    3.购买仪器、设备和家具等,必须作固定资产登记和建卡。

    4.各类票据必须经各单位负责人、经手人、验收人必须签字。

    5.单笔结算现金支付的最大限额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原则上实行转账支付。

    6.各类票据一般不得跨年度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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