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大学党风廉政建设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省纪委九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贺国强同志在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上重要讲话要求,加强党的作风和学校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推动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做好服务提供保障。
一、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1. 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加强对学校课堂、论坛、讲座和校刊、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的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围绕迎接、保障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2. 加强对学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实施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强对教育教学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资源整合改革、体制机制改革等重大改革举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学校“文化建设年”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是加强对优良校风、教风、学风、文风和机关作风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对“985”、“211”工程建设、重大修购项目建设、信息化校园建设等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查。
3. 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修订《四川大学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四川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四川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继续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反腐倡廉职责的监督检查。抓好《四川大学关于对教育部直属高校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检查情况反馈意见的改进工作意见》的落实。出台《四川大学基层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四川大学关于建立和完善校内基层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若干规定》,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校内各单位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建立健全决策公开、财务信息公开、人事工作公开等配套措施。
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
4. 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构建和确立“强服务、顾大局、高效率、创一流”的机关文化氛围和行为价值取向。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三制一考核”工作,多渠道进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
5. 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定信心,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增强抵御西化分化的能力。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宗旨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解决在对待是与非、公与私、真与假、实与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6. 大力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把好党员入口关,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引导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化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服务管理意识,提高服务管理技能,集中精力抓好学校服务管理工作。
7. 大力保持党员、干部作风纯洁。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路线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本领。教育引导干部弘扬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提升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8. 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教育部“十不准”和《四川大学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加强警示教育。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党内民主监督。
9. 大力开展学习雷锋活动。制定并认真落实学习雷锋活动实施方案,把学雷锋与学校中心工作、校园文化建设以及“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学雷锋的长效机制,形成学雷锋的常态化。
三、大力推进阳光治校,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10. 强化科研经费使用监管。加强对《四川大学科学技术经费管理办法》和《四川大学科学技术研究经费使用报销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管,健全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管理者的廉政责任意识和使用者的廉政风险意识,完善科研经费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财务、科研管理、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科研经费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探索防治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效举措。按照教育部部署抓好科研经费专项治理。
11. 强化校办企业监管。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按照“企事分开”的原则,理顺校办企业的决策和运行机制,健全国有资产的监管体系;规范校办企业重大经济行为决策程序,加强对重大投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以及校园周边开发等经济行为的监管。
12. 强化物资采购监管。继续稳步推进学校政府采购工作,探索建立高校“网上竞价”采购管理系统和进口仪器设备、图书采购联盟,积极推进对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规范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动态监控,开展阳光采购,严防商业贿赂问题发生。
13. 加强学风建设。认真执行《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加强学风建设的体制机制,实现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把学风、学术道德建设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全过程。进一步落实倡导优良学风的制度规范,制定优化学术环境的举措,完善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加强监督查处,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切实构筑崇尚廉洁的大学文化
14.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在全校范围组织开展“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核心,构筑崇尚廉洁的大学文化”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宣传周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思想教育、组织纪律教育、作风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永葆政治本色、先锋本色、为民本色和清廉本色。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中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在科研工作者中开展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政策与法纪教育,强化廉洁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在教师中深入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弘扬高尚师德。在学生中深入开展廉洁修身教育,积极推动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15. 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抓住新生入校、学生入党、考核考试、毕业实习、就业择业等重要节点,把廉洁、诚信教育融于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和人生观教育。大力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在发挥校报、校刊、版报橱窗等传统宣传阵地作用的同时,加强廉洁教育专题网站、网页和栏目建设。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组织师生参与教育部将举办的廉政文化产品创作大赛,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教育工作的全过程。
16. 加强廉政理论研究。建立廉政研究机构,整合校内学科资源和研究力量,深入开展对反腐倡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深入开展高校廉洁教育研究,努力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加快廉政理论研究成果转化,更好发挥高校在国家、地方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
五、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17. 加快惩防体系框架建设。按照“分层设计、分类实施、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形成符合教育特点和学校实际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2013-2017年工作规划。
18. 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学校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契合性、科学性进行集成分析和论证,编印《四川大学规章制度汇编》,把对学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19.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教育部将要制订的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具体办法,制定学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积极稳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继续推进学校反腐倡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监管体系建设,在工作基础比较好的职能部处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开展学校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在工商管理学院、化学学院、水利水电学院、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后勤集团、网络教育学院等单位率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并逐步全面推行。
20.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函询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出台《四川大学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机制建设实施办法》,探索建立腐败问题预警防控机制。
21. 加大信访受理与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坚持信访工作内部通报和督办制度,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办信效率。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治作用和治本功能,开展案件剖析,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实行重要信访举报及案件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和四川省纪委召开的在川部属高校案件查办工作座谈会精神,及时向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报告重要信访举报或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积极争取上级纪委对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22. 开展纠风与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深化工程领域突出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小金库问题、教育乱收费问题以及违规办学办班行为等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特殊类型招生以及各类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规章制度,规范招生程序,加大监督力度。抓好附属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建立卫生行风第三方评价机制,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3. 大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修订《四川大学二级纪委工作职责》,完善二级纪委工作制度,建立全校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提高二级纪委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的能力。建立附属医院纪委书记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业务指导,强化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协作配合。健全特邀监察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双重监督作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参谋咨询作用。深入持久地加强专职纪检监察队伍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落实好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分工联系校内各单位制度,加强绩效考核,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和效能。
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24. 建立健全调研机制。深入研究领导班子作风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影响制约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用调查研究成果指导实践。
25. 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纪检监察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信息交流、情况通报、工作衔接机制。
26. 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切实加强校内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7. 建立健全落实机制。坚持攻坚克难,以重点工作推动全局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提出进度要求,把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
中共四川大学委员会
四 川 大 学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