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纪委:
《四川大学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计划要点》),已经中共四川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届四次会议3月8日通过。现将《工作计划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大学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要点
中共四川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纪检监察 工作计划 要点
报: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省教育纪工委
发:各二级纪委、全体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
中共四川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15日印
(共印80份)
附件:
四川大学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要点
2012年,四川大学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落实中央、教育部党组以及四川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自身建设为基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同相关职能部处加强对学校课堂、论坛、讲座和校刊、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的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围绕迎接、保障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加强对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同相关职能部处围绕学校“文化建设年”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是加强对优良校风、教风、学风、文风和机关作风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3.加强对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实施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协同相关职能部处加强对教育教学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资源整合改革、体制机制改革等重大改革举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对“985”、“211”工程建设、重大修购项目建设、信息化校园建设等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查。
4.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修订《四川大学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四川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四川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继续做好对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学校职能部处承担反腐倡廉职责任务的分解和提示;继续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反腐倡廉职责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5.加强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出台《四川大学基层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同相关职能部处积极推进校内各单位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建立健全决策公开、财务信息公开、人事工作公开等配套措施。迎接教育部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和学校公开事项情况的专项督查。
二、大力推进阳光治校,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6.强化科研经费使用监管。加强对《四川大学科学技术经费管理办法》和《四川大学科学技术研究经费使用报销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管,健全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管理者的廉政责任意识和使用者的廉政风险意识,完善科研经费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财务、科研管理、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协同相关职能部处加强对科研经费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探索防治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效举措。协同相关职能部处按照教育部部署抓好科研经费专项治理并做好迎接专项检查的准备。
7.强化校办企业监管。督促相关职能部处和单位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按照“企事分开”的原则,理顺校办企业的决策和运行机制,健全国有资产的监管体系;规范校办企业重大经济行为决策程序,加强对重大投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以及校园周边开发等经济行为的监管。
8.强化物资采购监管。协同相关职能部处继续稳步推进学校政府采购工作,探索建立高校“网上竞价”采购管理系统和进口仪器设备、图书采购联盟,积极推进对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规范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动态监控,开展阳光采购,严防商业贿赂问题发生。
9.加强学风建设。协同相关职能部处认真执行《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加强学风建设的体制机制,实现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把学风、学术道德建设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全过程。协助相关职能部处进一步落实倡导优良学风的制度规范,制定优化学术环境的举措,完善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加强监督查处,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三、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切实构筑崇尚廉洁的大学文化
10.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在全校范围组织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构筑崇尚廉洁的大学文化”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宣传周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思想教育、组织纪律教育、作风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永葆政治本色、先锋本色、为民本色和清廉本色。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中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在科研工作者中开展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政策与法纪教育,强化廉洁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在教师中深入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弘扬高尚师德。在学生中深入开展廉洁修身教育,积极推动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11.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督促相关职能部处和学院单位抓住新生入校、入党、考核考试、毕业实习、就业择业等重要节点,把廉洁、诚信教育融于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和人生观教育。协同相关职能部处大力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在发挥校报、校刊、版报橱窗等传统宣传阵地作用的同时,加强廉洁教育专题网站、网页和栏目建设。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组织师生参与教育部将举办的廉政文化产品创作大赛,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教育工作的全过程。
12.推进学校机关作风建设。协助学校机关党委督促各职能部处构建和确立“强服务、顾大局、高效率、创一流”的机关文化氛围和行为价值取向,督促落实“三制一考核”,即岗位责任制(含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绩效考核,协同机关党委多渠道进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着力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13.加强廉政理论研究。建立廉政研究机构,整合校内学科资源和研究力量,深入开展对反腐倡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深入开展高校廉洁教育研究,努力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加快廉政理论研究成果转化,更好发挥高校在国家、地方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
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14.加快惩防体系框架建设。按照“分层设计、分类实施、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形成符合教育特点和学校实际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2013-2017年工作规划。
15.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教育部将要制订的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具体办法,制定学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积极稳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继续推进学校反腐倡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监管体系建设,在工作基础比较好的职能部处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开展学校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在工商管理学院、化学学院、水利水电学院、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后勤集团、网络教育学院等单位率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并逐步全面推行。
16.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函询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出台《四川大学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机制建设实施办法》,探索建立腐败问题预警防控机制。
17.加大信访受理与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坚持信访工作内部通报和督办制度,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办信效率。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治作用和治本功能,开展案件剖析,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实行重要信访举报及案件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及时向教育部和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报告重要信访举报或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认真落实四川省纪委召开的在川部属高校案件查办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争取上级纪委对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18.开展纠风与专项治理工作。协同相关职能部处继续深化工程领域突出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小金库问题、教育乱收费问题以及违规办学办班行为等专项治理工作。协同相关职能部处继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特殊类型招生以及各类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规章制度,规范招生程序,加大监督力度。督促附属医院抓好“三好一满意”活动,建立卫生行风第三方评价机制,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19.加强专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全员签定廉政承诺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考核,健全内控机制。提高分工联系校内各单位制度的执行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突出和强化服务职能。将理论学习研究与工作实践锻炼相结合,加强干部能力素质建设。
20.加强学院(单位)纪委建设。修订《四川大学学院(单位)纪委工作职责》,完善学院(单位)纪委工作制度。加强对学院(单位)纪委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
21.健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队伍体系。整合校院两级纪委委员、全体专职纪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等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力量,建立健全沟通有效、工作有力、统一协调的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队伍体系。
22.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工作调研机制、与相关职能部处的工作协调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落实反腐倡廉责任的责任机制和重点工作落实机制,切实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